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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新政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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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援农网 添加人:xiexue 添加时间:2008-5-5 10:46:40

 1月23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消息为有愿望回乡创业的外出打工者带来了利好。

  为了全面推动全民创业,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当天下发至全省,通过放宽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回乡创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场地、技术、人才、服务等问题,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陆续带着信息、技术、资金、项目等返回家乡创业,成为我省县域经济和劳务经济新的增长点。当前全省返乡创业人数已达23万多人,创办企业8.3万个,年产值375.9亿元,年利税32.6亿元,带动常年用工113.8万人。
  专项资金扶持回乡创业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行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要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给回乡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内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享受与外地客商同样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外地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创业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
  各地应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者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通过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基地,发展创业园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妥善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经营场地。
  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为了更好地提高农民工的创业能力,《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依托现有机构成立回乡创业农民工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在加强农民工所创办企业的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所招用的农村劳动力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组织实施范围,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记者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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